《城市的怪物》第1章

1.

有人說,能夠擁有前世記憶的幾率跟一位男士在女廁里撿到一張彩票還能中五百萬的幾率差不多,那我大概是那位天選之子。

前世的我,是一個在戰場上橫刀立馬、殺敵無數的前朝定遠大將軍,只因手上血腥過多,被閻王特聘為刑具體驗師,我會臨床體驗刑具研究所里的新產品并給出了合理改善意見,這一干就是三百年,直到二十一世紀方得投胎轉世,而且在投胎前還沒喝上孟婆湯——孟婆也老了,容易忘事兒。

今世的我,是一只圓滾滾的巴哥犬,在擁有自主行走能力之后我就決定要去自殺,我受不了別人伸手摸我腦門子還要一臉享受的說這只狗狗真是丑萌丑萌的樣子,老子可是威震神州的定遠大將軍!

我本想跳進公園里的水池里溺水而亡,但臺階過高,我跳不上去。后來打算飛奔起來一頭撞上南墻脫離苦海,但發現自己壓根兒奔不起來。走運動路線自殺是沒指望了,于是我決定毒死自己,見啥吃啥,吃啥啥不剩,一段時間過后,我的身體也有了巨大的變化——更圓了。

經過這麼一個過程后,我悟到了一句六字箴言:要自殺,先減肥。減肥的第一天,有一個好聽的聲音在遠處說:看,那只胖嘟嘟的應該最好喂了,指定給啥吃啥,就要那只吧,只是為什麼它跟別人長得不一樣呀?沒見別的小狗有那道大白杠啊。

我們的管家說:你是說他那道從腦門到屁股的大白杠嗎?這可能是它前世情債太多,需要今生去背負吧。

大哥,那是血債好麼?

女孩說:那我就要它了,我喜歡有故事的人,不,有故事的狗。

就這樣,女孩把我抱走了,我趴在她懷里的那一刻,就斷了尋死的念頭,原來有比酒香還迷人的味道,還有那種微妙的觸感,人間太美。

一直回到她家,和她同去的女孩說:晨月,你快把之前打包的大棒骨給它吃點吧,人家趴那一動不動聞一路了,那倆圓眼睛多可憐呀。

原來那是骨頭的味道。

2.

女孩叫晨月,在一家公司里做會計,她有個男朋友叫柳風,在一家藥廠里給老總當司機。兩人是從小地方一起出來一起的,等賺足在老家買房的錢就回去結婚。

看到我之后,正在練肌肉的柳風眼睛一亮,說:誒?這是狗?媳婦兒,給它取名沒?

晨月說:廢話,當然是狗狗嘍,是巴哥犬,剛從李叔那里抱回來,哪里來得及取名。

柳風指著我后背說:媳婦兒你看這道大白杠,像不像雄霸非洲大草原上的蜜獾?這動物網上都叫平頭哥。

晨月一愣:還真像。

柳風說:就叫它平頭哥!從今天起,它是咱倆的大哥了。

雖然當時我不明白平頭哥是什麼東西,但一下就收下兩個小弟,還是維護了我定遠大將軍的一點尊嚴。

而前世的血性也注定了我的狗生絕不平凡,也對得起自己的這個名字。自我的個頭長成之日起,我拖著圓屁股四處征戰,有架就干,不是在干架,就是在去干架的路上,一年之后,我實現了街道大一統,滿大街上隨處可見一瘸一拐的大狗小狗。

柳風在親眼見識我咬住一條五十多斤大狼狗的后腿兩個多小時不松口,把大狼狗疼的喊到休克之后,顫抖著把我抱回了家,非要跟我拜把子,要不是晨月死命攔著,他那響頭得磕得嘎嘣響。

后來我外出征戰的時候,柳風總會在旁邊拿一個叫做手機的東西對著我,他對晨月說他要生動記錄下我每一次的光輝時刻,并苦心研究我的招式和戰術,看看能不能練出來個舉世神功。

日子一天天過著,晨月朝九晚五,柳風隨叫隨到,他們都不在家時我會被鎖在家里,這也是我慢慢征戰途中唯一可以休息的空檔。我在這些征戰之外的時間里漸漸學會了簡體字、用馬桶、看新聞,這些沒有引起他們的注意,直到我學會了訂外賣——21 世紀真奇妙,幾個數字就可以走遍天下。

有一天,晨月正玩著手機給我捋毛,突然她站起身來拎著柳風的耳朵就拽了過來:好你個柳風,你天天趁我上班吃香的喝辣的啊?

柳風齜牙咧嘴的討饒:媳婦兒饒命,你說的啥,我咋聽不懂?

晨月使勁用手指點著屏幕:你瞅瞅,這肘子排骨大棒骨,雞腿鴨脖紅燒肉的,咱倆一起時候你都舍不得吃!

柳風看完手機愣了:不能夠啊,你又不是不知道我有多摳,一個泡椒鳳爪我都能喝兩瓶啤酒,怎麼可能那麼奢侈?我還得攢錢買房,結婚成家呢。

晨月更生氣了:那就說明你有人了,趁我不在把人家請到家里,給人家買好吃的,哎呀氣死我了。

柳風輕輕拍拍她:冷靜,媳婦兒,你看這頓紅燒肉的點餐時間,那天是李總的生日,我那時正開車帶他在外面參加生日宴會,不信咱問李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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