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詭案組》第165章

這一刻的畫面深深刻在我腦海之中,至今仍無法忘記。

事后,建筑公司給了我一個紅包,要我為這件事保密。雖然我很想報道此事,還陳艷一個公道,但建筑公司的老板有人撐腰,報社根本不敢報道此事。那時候我才深深體會到當記者的無奈!

自從這件事之后,我對記者工作的熱忱就漸漸冷卻了,良知也隨之消失。“人生除死無大事”,連死人的事情也不能報道,那還有什麼值得報道呢?我從小的心愿就是做一名出色的記者,但自從此事以后,記者這個身份對我來說,只是一份養家糊口的工作而已……

“建筑公司是事后才給你紅包的,而不是當時就給你的?”聽完他的敘述后,我發現了一個關鍵性的問題。

“他們當時打了我一頓就把我趕走了,事后他們是通過我當時的主編,在報社里把紅包轉交給我的。如果他們當場給我,我絕對不會收下,可是主編出面了,我不收就太不識抬舉了。”他的語氣很無奈,或許這就是他感到恥辱的原因。

在聽何夕轉述水泥女妖的話時,我還以為林主編是在陳艷被活埋之前就收下紅包,但實際上他的紅包是在事后才收的,而且地點是在工地范圍以外。如果女妖就是陳艷的話,她怎麼可能如此神通廣大,什麼事情都知道?

我忽然又對女妖是否真實存在感到懷疑,而且此案的確還有很多疑點,或許我在分析案情時,一直忽視了一個關鍵人物——紀雪融。

紀雪融為何會跑到日報大廈找水泥女妖呢?在此之前只有兩人曾與女妖有一面之緣,她為何會肯定自已能把女妖叫出來?而且她又為何要找保安陪同?是因為害怕,還是因為她需要“觀眾”?

我會玩些小魔術,懂得魔術的主要原理就是利用人的錯覺。譬如我最常用的魔術,就是在別人身上找出糖果之類的小物品,其實糖果一直都在我手上,只是大家沒看見,當大家看見時,糖果已經轉移到別人身上了。或許紀雪融就是利用魔術之類的方法騙了何夕,而當時環境十分昏暗,十分適合運用這種把戲。當然要做出何夕所看見及聽見的效果并不容易,但也并非絕不可能。

假設昨晚紀雪融用魔術把何夕騙了,那麼她的動機就值得懷疑,而兩名死者又與她有著千絲萬縷的關系,我不禁以此做進一步推測。

先論殺人動機,寧宇易的存在使她女兒的婚姻出現危機,而且她還可能撒謊了,寧宇易要挾她的也許不是同性戀照片,而是她某些不可告人的秘密;林主編處處受制于黃敬,偶爾對妻子吐吐苦水也不足為奇,她為了讓丈夫不再受人要挾,狠下殺手也在情理之中。

再論作案時間,寧宇易遇害時,她與林主編在家中睡覺,而林主編因為自身有嫌疑,而且與她又是夫妻關系,口供不可盡信。也就是說,她不能提供有效的不在場證據,而黃敬遇害時,她正身處局里,有值班警員為證……難道我猜錯了?

或許,我該改變一下思路,兇手不一定是同一人。又或者兇手是同一人,但不是紀雪融。反正黃敬遇害時,她身處局里不可能瞬間來回于兩地之間,也就是說她有不在場證據。

倘若她沒有殺人,那麼她的行為當然是為了替家人脫罪。

然而,她為此所付出的代價卻不小,因為從此以后她就是一個不存在的人,必須放棄現在擁有的一切,改名換姓到外地生活,甚至一輩子也不能與家人聯系。

雖然我做出了諸多假設,但驗證方法都是一樣的,就是等待黑夜降臨。只要能見到傳說中的水泥女妖,一切問題都會有答案。

此時距離女妖約定的時間還早得很,所以我讓偉哥在網絡上搜索一些與日報大廈有關的資料,結果他發現了一個可疑的地方:“日報大廈的物管公司里有個職員叫黃杰……”

第十章 集體幻覺

在等待夜會水泥女妖的過程中,我讓偉哥在網絡上搜索有關日報大廈的資料,得知其現在的物管公司與建造大廈的建筑公司為同一上市公司旗下的子公司。而在物管公司的職員名單中,竟然發現了“黃杰”這個名字,難道他就是當年活埋妻子的負心漢?為了深入了解水泥女妖及當年所發生的事情,我馬上和蓁蓁到該物管公司找他談話。

我們要找的這位“黃杰”是該公司的人事主任,我們沒花多少時間就在他的辦公室里找到他了。

“你認識一個叫陳艷的女人嗎?”我表明身份后就開門見山直奔主題。

他的臉頰微微抽搐了一下,露出一個不太自然的笑容:“她是我已故的前妻。”

“她怎麼死的?”雖然這是個明知故問的問題,但我必須問,因為從他口中也許會得到另一個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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