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詭案組》第702章

17歲那年,我接到一宗生意,目標是高校里一位姓洪的教授。我先混進學校當一名清潔工,然后找機會在深夜潛入洪教授的宿舍將他殺死。整個過程跟我之前做的買賣沒多大區別,亦沒有留下什麼線索,警察肯定不會發現我是兇手。

洪教授是老二的導師,他的死使老二非常難過,誓要查出兇手的身份,還他一個公道。事實上,老二真的做到了,他竟然憑借洪教授的幾篇日記,查出了委托人的身份。

我懂得如何保護自已,并未親自跟委托人見過面,對方自然不知道我的身份。但老二竟然根據買兇時間等細節,對照我的入職時間,將我鎖定為兇手。

雖然老二最終沒能證實我就是兇手,但他的頭腦實在讓我佩服得五體投地。至少在過去4年間我犯下的數不勝數的命案中,從來沒有人懷疑過我是兇手。

最后,我向他承認自已是兇手,告訴他可以將我交給警察,因為我等這一天已經等了很久。然而,他并沒有將我交給警方,反而詢問我的身世,問我為何如此年輕就當上了殺手。

我向他坦言自已的過去,說我除了當殺手,就沒有其他可以繼續生存下去的辦法。他當時跟我說:“你讀書啊!你讀書就有文化,有文化就能得到大家的尊重,就能找到工作。”

他還說可以教我識字讀書,讓我重新做人,不再當一名滿手鮮血的殺人狂魔。我當時竟然天真地認為,讀書真的像他說的那麼好,就讓他教我識字,教我讀書。

自我出道以來,身邊的人全是些刀頭舐血的亡命之徒。他們不但不會管我的死活,甚至恨不得我早日喪命,以瓜分我擁有的一切。真正關心我的人,除了已經死去的奶奶、大姐、二姐以及老鎖匠之外,就只有老二。所以,我很用心地去學習,不但讓老二教我識字,還偷偷混進教室聽課。

不過我很快就發現,事實并不像老二說的那麼美好。不管我如何用心學習,戶籍、出身等問題都會在日后給我帶來諸多困擾。與其將時間浪費在未卜的前途上,還不如繼續當殺手,至少不用擔心戶籍的問題。而且嗜血的本性讓我渴望再度聞到鮮血的味道,看見鮮血噴涌的畫面。因此,我便向老二道別,打算繼續當一名殺手。

老二勸我了很久,但見我主意已決,就要求我答應他兩件事:一是要我以后殺人時,要將對方的眼睛剜下來,用福爾馬林浸泡,然后藏到一個隱蔽的地方;二是要我繼續跟他保持聯系,因為我是他的朋友……

第十八章 王三的結局

“朋友啊……”宏叔閉上雙目,回憶起昔日與溪望父親的種種經歷,感慨地道,“這是我的人生中,第一次被人視為朋友。那一刻,我十分感動,什麼也沒想就答應他了。我之所以改名為‘重宏’,其實是取其諧音‘重云’之意,重視我一生中最重要的朋友,同時亦是唯一的朋友。”

“父親為什麼會要求你將死者的眼睛剜下來?”溪望問道。

長時間承受狂風暴雨的吹打,已迫近宏叔身體承受能力的極限,再繼續強撐下去,未來幾日必定會大病一場。

然而他卻毫不在意風雨,亦沒有返回室內的意思,只是繼續向溪望講述他的經歷。

其實我當時也不明白老二的意圖,不過既然已經答應他,就只好照辦。

在往后的日子里,我繼續做殺手的買賣,不過每當有空閑的時間,我就會去找老二,讓他教我學習。他教會我很多東西,除了知識之外,還有人生的道理。漸漸地,我開始明白他為何要我剜下死者的眼球。

我需要找個隱蔽的地方存放眼球,為了不被人發現,我選擇了一間荒廢多時的陰森大屋。據說這間大屋曾經鬧過鬼,所以沒人敢靠近,是個隱藏秘密的好地方。而我又將眼球存放在大屋中最陰森的房間里,所以一直都沒有被人發現。

對一個7歲就開始殺人,9歲時已經背上二十多條人命的殺手來說,別說是鬧鬼的大屋,就是在墳場,我也能安心睡覺,沒什麼好害怕的。可是,當眼球的數量漸多,我便開始感到不安,越來越不愿意走進那間陰森的房間,但我每次殺人之后,都必須將眼球放過去。

有一天,當我再次將一雙眼球放進這陰森的房間,看著滿房間浸泡在福爾馬林中的眼球時,忽然覺得被無數雙眼睛盯住。我感到前所未有的惶恐與畏懼,仿佛所有被我殺死的人都在向我哭訴,向我索命。

我很害怕,立刻逃離了房間,并且一把火將整間大屋燒掉。與此同時,我亦明白了老二的用意,他要我知道自已犯下的罪孽。他要用恐懼和內疚,抵消殺戮給我帶來的快感。

他做到了,而且非常成功。從那一刻開始,每次看見鮮血,我就會有種惶恐不安的感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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